各知识产权试点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沙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关于“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中小学师资培训计划”的要求,不断提高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教学水平,推动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蓬勃发展。我局将联合市教育学会组织一次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骨干教师代表赴上海和广东学习交流,费用由市知识产权局承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交流时间
2010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习交流地点
1、上海市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和第二中心小学等。
2、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一中和南海大沥实验小学等。
三、学习交流主题
1、提升知识产权教育教学水平的的途径与方法。
2、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制度建设的思路与举措。
3、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校园文化的构建与规划。
四、学习交流人员
市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从事知识产权教育1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绩的骨干教师(或学校分管知识产权教育的领导)代表共12名,每个试点学校推荐1名代表参加。
五、学习交流要求
1、各位代表应严守纪律,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在学习考察结束后的一周内,向我局和教育学会各提供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其内容包括“这次学习交流的收获、本校知识产权教育的优势与薄弱环节的分析、提升本校知识产权教育水平的具体措施、对学校或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议”等。
2、请各学校于4月15日前将参加学习交流活动的优秀教师代表名单报市知识产权局,并将填好后的报名表(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电子文档,发至552017136@qq.com邮箱。联系人:符江华,联系电话:88666843。